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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Web 2.0

Web 2.0的概念在一年前悄然降临人间之后就一直吸引着无数人的眼球,一直受到无数风险投资的追捧。时至今日,Web 2.0的发展如日中天,众多的网站都给自己贴上了Web 2.0的标签,很多数码产品甚至是日用品也迫不及待地想沾沾财气,纷纷贴上2.0的铭牌。在整个互联网都为Web 2.0狂的时候,传统的媒体也没有错过机会,于是各种各样的相关报道也时常见于报端。这不,2006年6月26日出版的最新一期《三联生活周刊》也推出了“Web 2.0照耀一年记”专题报道。虽然《三联生活周刊》并非专业的IT出版物,但是这个专题报道从非技术的角度去看待Web 2.0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是值得我们这些做技术的程序员参考的。总之,在这铺天盖地的报道中,不管专业不专业,都有那么一两个闪光点值得思索回味。毕竟,Web 2.0真的太火了,无数聪明的脑袋都在思考着这事儿,真知灼见自然少不了。

在《三联生活周刊》这个专题中,最值得回味的也还是那几个关键词:商业模式、风险投资、博客、RSS、P2P等等;看到的也还是那几个在Web 2.0大潮中最为著名的几位弄潮儿:豆瓣的杨渤、博客中国的方兴东、土豆的王微、狗狗的李学凌、VeryCD的黄一孟等等。专题本身并没有太多新的内容,不过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冷饭炒久了,也会有新味儿,全在乎于自己是否加上思考调味剂了。从这个专题中,我们可以看到,Web 2.0虽然精彩纷呈,缺少可运作的商业模式仍然是最大的软肋。大家都很清楚,运作一个网站乃至一家公司,没有现金流,没有收入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即使一开始拿了巨额的风险投资,最终也有烧光的那一天。总之,一个网站以及一家公司要健康的发展,就必须有相对稳定的现金流。那么对于Web 2.0的网站来说,他们现有的商业模式又是什么呢?我所看到的大部分网站除了广告还是广告,尤其是博客网站,这似乎回到了Web 1.0与传统媒体抢生意的年代。其实,如果能够通过广告盈利也没有什么,但是Web 2.0网站与Web 1.0网站相比以及Web 2.0网站与传统的报纸杂志等媒体相比,在广告服务方面会有怎样的优势呢?从传播学的角度去看,广告的发布要注重以下几个要素:广告本身的形式,广告传播的效果、广告受众的接受程度。依据这三个方面去看,Web 2.0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广告受众接受程度身上了,因为Web 2.0强调的内容草根性令网站有机会对用户进行细分,有了受众细分的结果,投放广告就更能有的放矢,用户接受程度自然也就高了。因此,受众细分也是大家更加看好专业博客的原因。我们也可以把专业博客上投放广告与Google的AdSense广告模式做一个对比,你会发现两者有一个相同点:广告具有更强附着性与相关性。大家联想一下,电视台在直播NBA比赛的时候插播了红牛或者Nike这样的广告,我们作为观众是很少会去换台的,因为这样的广告与当前播出的节目有着一定的联系,更容易被接受。相应的,Google的AdSense模式正是与之相类似,而专业博客有了一个相对固定的主题,读者群体相对稳定。这样一个已经细分的受众自然可以博得商家的青睐了。

好,说完最常见的广告盈利模式之后,我们来看看两个不打广告的Web 2.0网站:豆瓣和土豆。豆瓣绝对可以称得上国内Web 2.0的中坚力量中的中坚力量了,而创始人杨勃更是Web 2.0大潮中极具个性的领军人物,温和而厚实的公众形象再加上有些Cool的阿北造型让他有了一大群的fans,我也是其中之一。:) 由于书评和影评的特殊性,再加上对于音乐的理解难于用文字表达,所以我觉得豆瓣上能够就这三面侃侃而谈的用户素质一定非常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用户提供内容的质量。说白了,豆瓣确实选对了题材,从而也选对了人。为当当网、Joyo等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有效流量并从中提成是豆瓣现有的盈利方式,我个人非常看好。这个模式让我想到了Goto.com与AOL,Yahoo之间的关系(请参见《搜》一书),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当当网与Joyo在书籍和CD方面的交易有相当大的部分源自豆瓣,那么豆瓣模式的竞争力就会越发凸现,电子商务网站争相与豆瓣合作,从而引发相互竞争,豆瓣自然就可坐收渔翁之利了。总之,个人认为豆瓣依托电子商务平台的方式很值得借鉴,因为豆瓣激发了人们的购买欲望,这跟搜索通过获取用户的认知欲望引发购买欲望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说完豆瓣,该轮到土豆了。土豆网作为一个播客网站已经家喻户晓,我也没有必要再此罗嗦地介绍了。最初接触到播客这个概念的时候,我并没有怎么在意,因为我觉得这不就是一个多媒体博客吗?不过让自己的博客更具吸引力而已。然而到了最近,包括土豆在内的各大播客网站火得一塌糊涂,我才发现添加了新元素的博客原来可以那么火!想想也是,当人的感官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刺激的时候,脑细胞就会更加活跃,记忆力变好了,思维活跃了,更重要的是——开始上瘾了。由于播客抛掉了单纯的文字方式,取而代之的是更加赏心悦目的音频、视频和Flash,就使得播客能够很容易地和众多娱乐平台结合在一起,譬如音频可以成为彩铃、视频可以被手机用户点播等等。娱乐是一个极大的产业,播客的特殊性使其能够在这娱乐市场中分一杯羹。我们都说Web 2.0的时代内容为王,那么播客正是这一原则的最严格意义上的恪守者。

这个专题中还讲到了狗狗这个RSS阅读器。尽管李学凌作为曾经的网易内容总监,已经名声在外,他创业的选择自然也相当具有说服力,但是我仍然对一个单纯的RSS阅读器是否能够盈利持怀疑的态度。在文中,我能够看到一些让人迷惑的话语——“微软也有outlook,但是电子邮件没有变成微软的市场,微软做RSS正好替大家推广”、“盈利模式不是目前要考虑的问题”等等。从RSS延伸开来,我想到了Wiki,其实他们就像是难兄难弟,概念本身非常的不错,但是毛病也很明显——过于阳春白雪了。我能够想到的是:难道RSS就只能做阅读器,Wiki就只能做百科吗?为什么没有基于这两个概念延伸出来的产品呢?

Web 2.0实在太热了,偶也只能再次落入俗套,凑凑热闹,捣弄文字,写写思考,上帝爱笑就笑吧。如果您对文中的观点有什么意见,请告诉我,好吗?最后,我想说的是:思考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但是实践更为有趣。在Web 2.0这个Beta满天飞的年代,just do it才是最值得推崇的理念。OK,just do it!

事事总关“搜”

最近在看《搜》这本书——The search的中文版,书不算厚,内容本身很吸引我,而翻译也相当到位,阅读起来自然也就赏心悦目了。这本书的内容,我想就不需要作什么介绍了,估计十个朋友有九个都能猜出这本书大致的内容。对,就是一本讲述Google的书。Google的事业如日中天,与Google扯上关系的出版物也不在少数,像《搜主义:Google持续成长的秘密》《Google成功的七堂课》也是让我在书店为之驻足的书籍。但是在这些与Google相关的书籍当中,《搜》更能够吸引我,因为她讲述的不仅仅是Google,更多的是搜索本身。从书中,我可以了解到Alta Vista——前Google时代最成功的搜索引擎,也知道了Google成功的商业模式并非是她自己的发明,而是来自于Goto.com(Overture的前身)。除了这些让人津津乐道的故事之外,书中还对搜索带来的价值作了深入而详尽的分析,而这部分才是最有价值的内容。

我们都知道,现在网络的信息是极为庞大而过剩的,而且它每天都在以非常惊人的速度增长着。人们面对这样浩如烟海的信息,如何才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呢?答案就是搜索。有了搜索,我们不需要在链接的海洋中漫无目的四处游弋,因为一个个关键词就代表着自己的方向,也代表着自己的目的。搜索引擎在为一个个关键词提供相应的匹配结果的同时,也记下了人们的兴趣与欲望。基于此,网路的流量就得到了分化,从而流量的价值也就得以凸现。正如书中所说的,“未分化的访问流量几乎毫无价值,但是特别的访问流量却非常有价值,因为其中包含有同该公司的商品和服务有关的行为意图。”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几乎每个网站都会提供搜索的功能,我想除了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的直达所需服务之外,更重要的,可以从搜索数据中获取用户的喜好与需求,这就是搜索引擎的双重角色吧。因此,一个搜索引擎仅仅提供搜索服务,而没有包含数据挖掘的功能,那么这只能算作一个半成品的,甚至是价值甚微的搜索引擎。在用户提交的一次次搜索请求中,本身的用户行为就蕴含着非常有价值的信息,缺少了数据挖掘功能的搜索引擎无疑是丢掉了一座金矿。商家都不是傻子,面对着金矿怎么可能视而不见呢?Amazon提供的”Customers who bought this item also bought”推荐功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与之类似的还有豆瓣的推荐功能:“豆瓣猜你会喜欢”以及“喜欢某某的人也喜欢”。Amazon通过推荐功能为其带来了更多的收入,而豆瓣的推荐功能虽然不见得在收入上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但是让用户得到了更好的体验——系统能够对一定数量用户的行为进行分析与总结,再结合某个用户的行为特点得到了一个对用户相当有用的推荐列表。这就是对访问流量进行分化所带来的价值。

我们可以从一个更加技术性的角度看待用户访问流量分化的问题。由于HTTP协议本身是无状态的,在那个只有HTML静态页面的年代,服务器并没有什么义务记住每个用户,因为她能够提供给用户的内容是无差异的。在那个时候,个体并没有受到重视,群体的行为才是最重要的。随着商业需求的日益提高,为了让每一个用户在访问网站的时候感到宾至如归,包含动态网页的Web应用技术出现了,随后大行其道。说到了这里,我还是得明确一个概念:这里的动态不是指充满Flash动画的网页,而是指相同的URL对应的网页内容会根据不同的请求而发生变化。当网站能够通过诸如Cookie、Session这样的技术对用户个体进行区别对待的时候,当用户终于可以在网站上大声喊出自己就是张三李四而甚感惬意的时候,当流量就是网站实力的唯一指标的时候,网络对于个体的关注也到了极致。然而,很多事物就是在平衡的两端迂回地发展,互联网再次关注起群体的行为,而这一次,群体用户行为的细分使得一个个区分开来的群体更加有凝聚力,也更加具有商业价值。这样的群体拥有足够的共性,大家因为某个因素(或是兴趣爱好,或许商业需求)而被网络上的各个系统组织到了一起,不管这样的组织是紧密还是松散的。在这些能够对用户访问流量进行分化的工具当中,搜索引擎无疑是最重要的利器。人们利用搜索引擎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同时也不自觉地告诉了搜索引擎:“我需要这些。”所以,搜索引擎不能缺少快捷准确的服务,更不能缺少对用户行为的分析,用户信息的挖掘。

一言以蔽之,搜索让用户获取信息的方式从被动变成了主动,而在这主动当中就蕴藏着用户的需求。我们知道忽视了用户需求的软件系统注定是不能成功的,而搜索引擎关注于用户需求的分析,也就造就了搜索今日的辉煌。

逐渐丧失的Business Sense

在工作当中,时常都能听到common sense这样的说法。那什么是common sense呢?在朗文现代英语辞典上,我们可以找到这样的解释:the ability to behave in a sensible way and make practical decisions。噢,原来common sense就是一种能力,一种能够以明智的方式行动并且能够做出切实可行的决定的能力。对于程序员这项职业来说,common sense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一段功能相同的程序可以有成千上万种写法。在这种情况下,程序员就需要利用自己的common sense来做选择了。所以,我们会很强调一个人的common sense就是在于此。也许你会觉得common sense可以等同于很强的技术能力,其实不然。common sense更多是在于选择而非实现,您可以试想一下,如果一个程序员编写的软件功能十分强大,但是代码相当混乱,我们会觉得如何呢?会认为他的技术不行吗?我想不会,只会觉得他没有替阅读程序的人考虑。这就是一个common sense,写程序的时候不仅关注写的本身,还要考虑代码的可读性,这与技术无关。

好了,说完common sense,自然也就想到了business sense。business sense按照俗话来说,就是有商业头脑。何谓商业头脑,说白了就是在商业上的common sense,因为关注于business,自然也就不common了。于是,去掉common一词,也就成了business sense。sense这样东西说来奇怪,它不像知识可以积累,更糟糕的是会此消彼长。我关注于技术领域也有近三年了,相信自己在软件开发方面的技术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对于软件开发的common sense却似乎没有什么长进,还是无法以高屋建瓴的方式去看待一个系统。其实这还不算什么,更让人沮丧的还是自己business sense的逐步削弱。俗话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当自己把精力过分集中在某个领域的时候,自然也就如同给相机加上超长的聚焦镜头,虽然看得很清晰,视角却是狭隘的。要有business sense,就得为脑袋这台相机加上一个广角镜头,从而可以“一览众山小”,事物全貌尽收眼底。我一直都致力于增强聚焦镜头,丢掉business sense似乎也是情理之中了。

以上的比较并非反对技术上的专注,相反,我十分看重的专注,对专注的人更是敬佩有加。而事实上,一旦专注成为了偏执,那么恭喜你,你离成功已经不远了。因为,只要你为“偏执”加上一个“狂”字,那末你将得到世人所艳羡的能量,当然了,“狂”字易写却难做。我自认为不是一个专注的人,就别提偏执了,而狂字更是属于幻想中的境界,所以我更喜欢一个广角的镜头。然而,回头看看三年的经历,我发现自己落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因为我发现自己既没有得到聚焦镜头,而广角镜头的视角范围还严重缩了水,说白了,我现在就是一傻瓜机了。让我有如此触动的源头来自周五的一次聊天,当时我向两位颇有阅历的IT人士介绍一个有潜力的产品。他们听得细致,我说得也是唾沫横飞,当我看着他们专注的样子,不由有些飘飘然。最后介绍完了,我很自得地等待着他们的反馈。谁知,一个问题被提出来之后,我彻底地蒙了。问题很简单:“请问,这个产品所涉及的市场有多大呢?”虽然我知道产品背后的市场很大,但是这个市场总量到底是多少,现在呈现怎样的发展态势等等问题,我是一概不知的。而这些问题对于产品的价值界定而言,却是至关重要的。在茫然过后,我知道自己讲了半天根本就是在构建着空中楼阁,因为我根本没有考虑到市场这个基础问题。这可是天大的失误啊!想想自己曾经也带领团队参加过创业计划大赛,当时计划书的第一页就写着是市场分析。想到这里,我只剩下了一声叹息,sigh……

经过这次以后,我不敢再标榜自己是一个拥有business sense的程序员了,因为曾经的sense已经逐渐丧失了。听起来,可真糟糕,不过别担心,我可没有沮丧,反而会觉得很庆幸,庆幸自己在合适的时间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而现在恰好有合适的机会让自己把这个sense重新培养到一个合适的高度。“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愿孔子保佑我,子曰!

共性的缺失——由博客想到的

世界是矛盾的组合体,这不仅是我们从马列主义哲学中获得的知识,也是上帝认同的真理。上帝从造人的那一刻便充满了矛盾的情绪,也注定了人类也是矛盾的产物。“嗨,你怎么讲起哲学来了啊?”不,不,不,我只是一个让上帝发笑的思考者,在面对博客这个每日必需品的时候,触动了我那让上帝发笑的神经:博客也是矛盾的组合体。博客这一火爆异常的概念,造就了个性化的颠峰。然而在博客者追逐自己个性的时候,他们在感受一种失落,一种缺失了共性的失落。

博客概念源于网络日志,经过蜕变,形成了今日的个人信息发布平台。从功能的角度看待博客,它与个人网站并没有太多出入,它只是一种包容了一定程度共性的个人网站,然这种共性止于形式:通用的外观模板;通过时间进行索引组织;提供RSS内容聚合等。共性简化了个人信息发布的手段,也降低了个人信息发布的成本,这里的成本不仅仅是金钱,更多的是具备的知识以及耗费的精力。正是这种个性与共性的结合,得到了最广泛的认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博客者的行列,博客网站不断激增,源自博客的信息也呈现爆炸式的增长。但是就在这精彩纷呈的背后,却存在着一种苍白与无力:缺少协作,缺少导向,从而造成共性的缺失。

从博客网站的角度来看,博客网站提供博客服务,将数量众多的博客者聚集到了一起,然而这种聚集是松散的,无规则的,松散的关系造成了缺少协作。博客网站像就像是拥有数量巨大个人专柜的超市,每个博客者在超市中是商人也是消费者,而更多的时候是商人,因为他们进入博客网站,最主要的活动就是发布自己的信息,将商品陈列在自己的专柜里;从博客者的角度来看,他与其他博客者虽然都在这个巨型超市中摆上自己的商品,但是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竞争,更没有合作。没有人会对同类产品进行宣传,也没有人会联合其他商家来谋求利益(提高自己文章的阅读量并得到更多的反馈)。当然,博客网站也没有为这样的行为提供支持,它只提供了硬件设备,软件却是匮乏的。这里的软件不是指发布博客的工具,而是博客者关系的组织。或许你会觉得我说的没有说服力,因为你会告诉我博客中国有教师博客、学生博客,而博客园也是.NET同好者的聚集地。但是,从这个出发点再深入去思考,基于群体的分类,所形成的组织关系仍然是松散的,就好比拿着无限大的东西来划分,分多少份都还是无限大。这个比喻玄乎了一些,还是想想中西餐兼有的餐厅和中餐厅、西餐厅之间的关系吧:你平常都会到中西餐兼营的餐厅就餐,某一天你选择了到中餐厅吃饭,在这个时候,你会感觉与其他就餐者的关系更密切了吗?你一定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到餐厅,你只想着填饱肚子。而博客者亦是如此,到博客网站,你的需求主要是发布信息。如果你告诉我,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交流,那么请您仔细想想,交流相对于发布信息而言,比重又有多大呢?归根结底,博客是一个不需要关系组织的信息发布平台,它崇尚的是个性,是自由。在这样价值认同体系中,协作与导向无疑就是一股逆流。

说到了关系的组织,我们不由的想起前几年异常火爆的论坛文化,想想论坛中的信息组织形式:多人对一个主题发布信息。多人意味着协作,一个主题则意味着导向。大家应该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自己的帖子有了很多回复的时候,你从中得到更多专门的信息,自己的帖子的价值也因为回复而得到提升,这是协作的重要体现;而一个好的开贴,会让你为此而作出思考,从思考中获益,这是导向的体现。总之,论坛让信息发布者感受到了共性带来的快乐。然而这样的共性却过于强势,以至于埋淹了个性,于是乎一篇帖子中,“Support”或者“顶”之类的字眼比比皆是,更重要的作为开贴人——主题的发布者并没有权限去维护后续的信息,同时他也没有这样的责任去维护,毕竟这是一个公众的地盘,而非个人的空间。在论坛文化纷纷扰扰了一段时间之后,大家开始意识到这样发布出来的信息的可用度是相当的低,于是,信息可用度更高的博客网站成为了新宠。尽管论坛已经开始受到冷落,但是它在营造社区氛围,增强参与者之间的关系等方面,仍然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为博客找盈利点的时候,我更渴望找到一种更好的信息发布方式。我想将博客和论坛真正的融合会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注意,这里的融合不是简单的在网站中分别给出博客和论坛的链接,而是信息发布方式的融合。在保留个性的基础上扩大共性的影响,则是我所期待的博客发展方向吧。

[写在后面的话]:正当我打算将这篇Post发布出来的时候,脑海中闪过了一个漂亮的词汇——wiki。也许是我本人还没有去尝试wiki的缘故吧,我差点把这种特别的信息发布方式给遗忘了。wiki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我的构思,因为它强调协作。但是据我了解,wiki的更新通常都会比较慢,而且wiki的共性仍然是过于强势,我无法从wiki当中找到清晰的个性痕迹。由于对wiki的认识还比较少,也就不说下去了,希望能听到先行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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